法院不应该成高利贷的讨债

舜廷2019-12-21208

近年来,高利贷问题日益突出,不少借款人因为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而走上绝路。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作为司法机构,本应秉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然而,现实中却出现了潍坊讨债公司一些法院成为高利贷讨债的现象,这无疑是贺州讨债公司对法律尊严的亵渎。本文将深入探讨法院不应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原因,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还法律一个清白。

一、高利贷的本质与危害

高利贷,顾名思义,就是指利息远高于正常贷款的贷款行为。高利贷的利率往往高达20%以上,有的甚至高达100%。这种贷款方式不仅加重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,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。

1.债务陷阱:高利贷往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借款人一旦陷入其中,很难自拔。借款人为了偿还利息,不得不再次借款,从而形成恶性循环。

2.社会不稳定:高利贷的蔓延,使得一些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走上绝路,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。

3.法律尊严受损:高利贷的泛滥,使得法院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工具,损害了法律的尊严。

二、法院不应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原因

1.法律规定:我南宁讨债公司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明确指出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。这意味着,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,不应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工具。

法院不应该成高利贷的讨债

2.公正司法:法院作为司法机构,应当秉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若法院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工具,将严重损害法律的公正性。

3.社会责任:法院作为国家机关,有责任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。若法院成为高利贷讨债的工具,将加剧社会矛盾,不利于社会稳定。

三、案例分析

1.案例一:某借款人因急需用钱,向高利贷借款10万元,月利率高达30%。借款人无力偿还,将案件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后,依法判决高利贷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及不超过年利率24%的利息。

2.案例二:某借款人因高利贷问题,与贷款公司发生纠纷。借款人将案件诉至法院,法院依法判决贷款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及不超过年利率24%的利息。

四、结语

法院不应成为高利贷的讨债工具,这是维护法律尊严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。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让法律回归正义,让法院回归司法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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